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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旅游民宿發展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發布日期:2023-09-11 分享到:


大眾旅游時代來臨,傳統的旅游住宿產品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多樣化需求。旅游民宿作為個性化的住宿產品,承載了豐富住宿產品類型、推動住宿業轉型升級的重任,既是文化和旅游融合的重要載體,也是鄉村振興的助推器,是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近年來,國內旅游民宿在各地快速發展,受到市場熱捧,各級政府也紛紛出臺鼓勵旅游民宿產業發展的政策文件,助推了市場的有序發展。

為摸清全國旅游民宿家底,了解全國旅游民宿產業發展現狀,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組織課題組開展了全國旅游民宿發展情況調研工作。此次調研主要采用現場走訪、電話訪談、問卷調查、網絡大數據分析等方式。課題組對調研過程中收集的各類型資料進行了綜合分析,形成如下報告。

一、旅游民宿發展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旅游民宿約20萬家。其中,四川、云南、浙江、山東、貴州、廣西六省區排位靠前,均超過1萬家,四川省最多,達到4萬家。

從地域分布來看,全國各地差異明顯。總體上,西南地區旅游民宿較多,如云南、貴州等地。東部地區以浙江為最,中部地區湖南、湖北較多,西北及東北省份較少。

從城鄉分布來看,80%的旅游民宿分布在鄉村地區。大部分集中在知名景區附近及鄉村旅游發展較為成熟的地區。主要有景區依托型、鄉村體驗型、文化特色型、康養旅居度假型等類型。

從建筑屬性來看,大部分旅游民宿是通過對原有民居的改擴建而形成,占比達47.81%。由傳統老宅、廢棄廠房、舊學校等的提升與改造而成的占比也較高。總體來看,對老舊房修繕和改擴建形成的旅游民宿占總體用房的比例達到84.7%。

從投資方面看,投資50萬元以下的旅游民宿占比10.35%,投資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占比為55.79%。投資1500萬元以上的占比13.44%。

從旅游民宿經營性質來看,有53%的旅游民宿使用自有房屋經營,通過租賃方式經營旅游民宿的占比41%,與房主共同經營的較少,占總樣本的6%。

從經營情況來看,以自有房屋開展經營的民宿營收穩定,投資500萬元以下的已經形成品牌的旅游民宿營收情況較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旅游民宿經營壓力較大。

在旅游民宿投資資金來源上,主要為民宿主自有資金,占比高達76.32%,合伙人共同籌資的占比19.74%,其他主要是銀行貸款。

在旅游民宿的宣傳渠道方面,62.32%的旅游民宿主通過抖音進行宣傳。在問卷的多項選擇中,通過口碑傳播、微信公眾號進行宣傳的旅游民宿占比也較大,分別為47.75%、46.34%。把小紅書、政府官方平臺、快手作為主要宣傳渠道的旅游民宿分別占比29.53%、22.5%、19.52%。

在旅游民宿的銷售渠道和平臺選擇上,攜程是最主要的銷售渠道,占比68.28%,選擇美團作為主要銷售渠道的旅游民宿占比50.79%,部分旅游民宿是兩大平臺均有選擇。

        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產業發展和管理現狀進行綜合分析,課題組認為,旅游民宿發展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管理機制不順暢

由于民宿概念邊界較為模糊,許多非標準化住宿設施缺乏對應的稱謂,被統稱為旅游民宿。在不同的省份,這些住宿設施分屬于不同的部門進行監管,且各行政管理部門職責分散,常缺乏監管主體,出現監管真空。

(二)合規經營有障礙

部分旅游民宿由于房屋產權不清或者面積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或土地使用存在爭議,或建筑改造不合規、缺乏建筑安全鑒定等問題,導致無法辦理相關證照。目前,除了文化和旅游部組織評定的等級旅游民宿,其他為游客提供住宿的許多民宿存在證照不全的情況。同時,外來投資者多以租賃方式使用民房,在旅游民宿發展壯大以后,房東常因房租等問題與經營者發生糾紛,導致經營者利益無法保證,影響旅游民宿可持續發展。

(三)公共服務顯不足

鄉村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相對薄弱,許多民宿所在區域交通、水電、通信、醫療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不完善。不少鄉村旅游民宿“最后一公里”不通暢,同時道路缺乏規范標識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也比較缺乏,如缺少旅游廁所、停車場、醫務室、生活超市、便利店及其他公共活動空間等配套設施,導致旅居度假游客生活不便。

(四)食衛安全存隱患

由于很多旅游民宿處于鄉村地區,地廣店稀,綜合監管明顯不足。垃圾處理、污水排放等存在不規范問題,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監管不完善。一些民宿建筑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配備不足,用火用電用氣疏于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準備不足。治安管理也存在入住人員登記不全、視頻監控不足、防盜設施欠缺等隱患。

(五)文旅融合待深入

大部分旅游民宿對地域文化深度挖掘不足,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與旅游融合不夠,文物活化利用不充分,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與開發欠缺,文創產品開發水平參差不齊,旅游民宿的文化內涵有待進一步提升。

(六)產品業態待豐富

部分旅游民宿產品較單一,體驗方式較單調,與其他產業的聯動開發不足,沒有形成“旅游民宿+”“+旅游民宿”的產業鏈,融合業態不充分。除了住宿,其他體驗活動比較欠缺,游樂活動不足。產品缺乏特色,存在同質化現象,導致旅游民宿缺乏持續的市場吸引力。

(七)服務水平待提升

大部分旅游民宿服務人員是本地人,對服務的專業度認知不足,生活習慣和審美品位與客人有一定差距。由于缺乏專業服務技能,服務質量難以滿足游客高品質訴求。服務人員從業技能和服務意識均有待提升與規范。

(八)人才培育待加強

旅游民宿產業近幾年發展迅猛,專業人才需求旺盛。但目前鮮有中高等院校開設旅游民宿相關專業,也較少有專門的培訓機構規范化開展旅游民宿服務領域的系列培訓。現有旅游民宿從業人員主要從其他行業轉型而來,甚至是從未有從業經驗的當地村民,對旅游民宿設計、建設、運營、管理、服務等缺乏專業素養,且流動性很強。專業人才欠缺成為旅游民宿發展的最大瓶頸之一。

三、旅游民宿發展對策

為了促進旅游民宿高質量發展,針對上述問題,課題組在管理、政策、融資、設施、產業、宣傳、人才等方面提出對策建議。

(一)優化管理體制

厘清各部門監管邊界,明確各部門職責,統籌做好旅游民宿行業監管。加強對旅游民宿的食品安全、社會治安、污水排放、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綜合管理。聯合住建、公安、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場監管、衛健等相關部門圍繞旅游民宿開辦和審批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打通旅游民宿住宿實名登記系統接入、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檢查和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等方面的“最后一公里”。

(二)完善政策配套

著力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解決由于產權糾紛導致的旅游民宿用地瓶頸,探索利用村集體土地靈活解決公共服務配套用地等問題。出臺政策進一步明確旅游民宿治安、消防安全條件和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審核發放程序。鼓勵地方制定推動民宿發展的資金獎補、稅費減免和人才下鄉等優惠政策。

(三)加大金融支持

引導金融機構和旅游民宿創辦主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旅游民宿。加大旅游民宿產業信貸支持,放寬貸款抵押門檻,在貸款利率上給予適當優惠。通過國有參股、農戶以房屋作價入股或租賃經營等形式,組建旅游民宿經營管理公司,構建資源整合和融資運作平臺。

(四)夯實公共配套

大力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旅游民宿所在村莊的景觀效果。改善旅游民宿可進入性等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加快打通旅游民宿所在地“毛細血管”道路連接,在民宿集聚區加強消防給水設施和治安巡防、志愿消防組織建設。增加旅游廁所、停車場、游覽步道、騎行綠道、健身設施、生活超市、快遞點、便利店等生活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為旅居度假游客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務。圍繞數字鄉村開展主客共享的鄉村智慧化公共服務提升。

(五)豐富旅游民宿業態

圍繞旅游民宿提升周邊休閑游憩的整體吸引力,圍繞產業融合豐富游客的參與度和體驗感,開發農業觀光、農事體驗、非遺工坊體驗、戶外運動、體育健身、特色研學、文娛活動等,在旅游民宿周邊形成3—5條長短不一的旅游線路,豐富游客體驗,增加游客停留時間。

(六)加大宣傳推廣

樹立旅游民宿品牌理念,加大對旅游民宿品牌的宣傳力度。加強等級旅游民宿的品牌塑造與宣傳推廣,使等級旅游民宿成為旅游民宿建設的標桿與示范,成為游客心心念念的向往之地,引導更多潛在消費者認可等級旅游民宿品牌。擴大等級旅游民宿在整個旅游市場的品牌號召力,樹立個性化住宿典型樣板,進一步帶動住宿產業轉型發展和微度假目的地建設。

(七)堅持文化引領

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將當地人文典故、鄉土民俗、傳統工藝、非遺產品、傳統體育項目等融入旅游民宿,培育一批凸顯地域文化特色的優質主題旅游民宿。推動“非遺+旅游民宿”“手工藝+旅游民宿”“節慶+旅游民宿”“地方美食+旅游民宿”等產業創新與文化引領融合發展模式。

(八)創新人才培育

鼓勵地方院校開設民宿管理與運營、旅游民宿管家等相關專業,大力培養旅游民宿運營管理人才。定期舉辦全國性旅游民宿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定期組織專家開展地方旅游民宿品質提升現場指導工作。開展旅游民宿管家服務技能大賽、旅游民宿直播人才選拔賽、旅游民宿伴手禮設計大賽等,以賽促學,為旅游民宿培養新型綜合性人才。

(中國旅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