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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出臺22條措施助推旅游消費潛力釋放

發布日期:2023-11-15 分享到:


       為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和活力,發揮旅游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11月13日,甘肅省政府印發《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從豐富旅游產品、激發旅游消費活力、提升入境旅游服務質量、強化安全監管等方面入手制定了22條具體要求,爭取全省旅游人數和旅游綜合收入年均增長分別保持在25%和30%以上。


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

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培育旅游業創新發展新動能,助推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主動順應居民旅游消費多元化升級趨勢,創新消費場景,努力加大優質旅游產品和服務供給,新培育一批國家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休閑街區,進一步激發消費潛力和活力,爭取全省旅游人數和旅游綜合收入年均增長分別保持在25%和30%以上,發揮旅游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豐富旅游產品供給和服務。

1.打造文旅融合精品工程。打造世界石窟長廊、千里河西走廊等文旅品牌。開發錦繡黃河之旅、壯美長城之旅等精品旅游線路,建設沙漠戈壁挑戰、健康養生福地等。培育旅游體驗基地和非遺研學基地。加快博物館、美術館創建3A級旅游景區步伐,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新空間建設。在旅游城市、A級景區等創新植入文化符號,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省文旅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文物局、甘肅文旅集團、省公航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培育旅游休閑度假產品。打造中醫藥養生、溫泉沙療等康養旅游示范基地,構建文旅康養“千億級產業鏈”。開展文旅產業賦能城市更新行動,利用歷史建筑、工業遺產等存量空間發展文旅產業。打造城市書房、創意市集等休閑新空間,打造一批“讀者小站·行者空間”等文化空間。打造吃隴菜、購隴禮等甘肅“網紅套餐”。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試點錯峰休假、彈性作息,促進假日消費。(省文旅廳、省委宣傳部、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總工會、甘肅文旅集團、讀者出版集團、省公航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體育旅游品牌創建行動。開發低空旅游產品,打造“空中游絲路”品牌。舉辦特色體育賽事活動,提升體育活動水平。支持開展一批“國球進社區”“國球進公園”項目,開展運動健身休閑等新型消費活動,建設一批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等。推動冬春季冰雪運動等全產業鏈發展。(省體育局、省文旅廳、甘肅文旅集團、省公航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4.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創建文旅振興鄉村樣板村、精品等級民宿等,打造“隴上鄉遇”鄉村旅游品牌。依托全省“5155”鄉村建設示范行動、“和美鄉村”創建行動,優化鄉村旅游風景道、停車場等公共設施。開發“鄉村四時好風光”線路產品,開展游購鄉村等系列活動。(省文旅廳、省農業農村廳、甘肅文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5.開發地域特色生態旅游。開發森林康養、生態觀光等旅游產品。重點建設甘南洛克之路、祁連山風景道以及黃河風情線,打造一批生態旅游線路。大力發展長城游、航天游等主題旅游,打造一批自然之旅、文化之旅產品。推進休閑健康步道建設,完善生態旅游基礎設施。(省文旅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甘肅文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旅游演藝精品推廣。支持各市州、4A級以上旅游景區,在旅游旺季推出常態化特色實景演出或文藝演出。支持重點旅游城市創排沉浸式情境演藝劇目。常態化開展“春綠隴原”文藝惠民演出,推動各級文藝院團開展進社區、進鄉村等演出活動,優化商業演出審批流程。(省文旅廳負責)

7.發展文旅數字化服務新業態。打造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數字化保護與體驗新樣板,大力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優化“一部手機游甘肅”平臺功能,提升智慧化服務水平。打通傳統文化新媒體傳播渠道,鼓勵文博場館開發云展覽、數字藝術等新業態。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資源,開發民族特色數字文化產品。(省工信廳、省文旅廳、甘肅文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8.打造夜間文旅體驗新場景。推動敦煌夜市、嘉峪關·關城里景區等重點夜間文旅消費街區創新發展,力爭培育10個以上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支持博物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場館夜間開放,打造夜間消費產品,催生時尚文化新業態。(省文旅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快旅游產品創新研發。推出一批特色文創產品,推動甘肅各類特色商品向旅游商品轉化,培育消費熱點。編制全省旅游商品指南名錄,大力開展招商活動,并對獲獎單位予以獎勵。充分利用景區、交通樞紐等場所,建立完善旅游商品銷售網絡。(省文旅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甘肅文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完善旅游基礎設施服務功能。爭取盡快建成“絲綢之路”“西部陸海”“甘青寧”3條交通主廊道,支持省內支線串飛。加快實施“四個層次路網”建設,實現大景區和5A級景區通高速、4A級景區通二級及以上公路、3A級景區通三級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區和鄉村旅游景點通硬化路的景區外部交通網絡。實施高速公路“開口子”拓展工程,加快景區內騎行專線、登山步道以及索道纜車等設施建設。推動將旅游城市納入“干支通、全網聯”航空運輸服務網絡,優化旅游客運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文旅廳、省公航旅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激發旅游消費活力。

11.優化消費惠民政策措施。修訂完善《“引客入甘”補貼實施辦法》,適當擴大獎補標準和范圍。鼓勵各地根據市場需求,創新推出甘肅旅游套票、年票等優惠政策。充分利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等,開展文化旅游消費季、消費月活動。(省文旅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強旅游市場監管。建立健全旅游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規范旅游經營服務行為,提升旅游經營企業服務水平。健全完善跨部門旅游市場舉報投訴、服務質量監督和執法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維護游客合法權益。開展市場整治,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游等頑疾。優化旅游交通管理,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滿足游客出行需求。(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推動跨省旅游合作聯動。重點培育大敦煌文化旅游經濟區、中國黃河之都文旅產業集聚區、始祖文化旅游經濟區等,打造絲綢之路黃金段文化旅游示范帶、黃河文化旅游示范帶、長城文化旅游示范帶、紅色文化旅游示范帶。推動絲綢之路旅游推廣聯盟等抱團發展。策劃舉辦四省十二區域文化旅游聯盟大會、黃河流域非物質文化遺產高峰論壇等活動。(省委宣傳部、省文旅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打造文旅營銷推廣新模式。高質量辦好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敦煌行·絲綢之路國際旅游節等重大節會,大力推介華人尋根圣地等旅游產品。利用新媒體平臺持續做好文旅內容展示傳播,開展甘肅文旅網絡系列推介活動。(省文旅廳、省政府外事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入境旅游服務質量。

15.加大入境旅游宣傳推廣。優化入境旅游產品和線路,打造游客來甘“必購品”和對外交流“必需品”。運維甘肅文旅海外賬號,組建融媒體矩陣,加強海外市場宣傳推廣和精準營銷。參與“歡樂春節”等國家重大對外文旅交流活動,在西班牙等國舉辦以敦煌文化展示為主的甘肅文旅交流項目。開展入境游旅行商伙伴行動,為國外從事來華旅游業務人員提供課程培訓和旅游信息服務。(省文旅廳、省政府外事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入境旅游交通便利性。增加與入境旅游主要客源國、周邊國家的航線,加強航旅產品和線路培育。(甘肅民航機場集團、省文旅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提供優質入境旅游服務。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臺居民持有效證件預訂景區門票、購買車(船)票、在賓館辦理住宿登記的便利化水平。完善景區、機場、車站、酒店、購物商店等場所的多語種標識及導覽設施。提高入境游客使用境外銀行卡及各類電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以及外幣兌換便利性。(省文旅廳、省商務廳、甘肅民航機場集團、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優化離境退稅服務。在敦煌等國際口岸城市設立離境退稅窗口,建設敦煌免稅購物綜合體,放寬免稅購物次數和額度,鼓勵引導更多商戶成為退稅商店,在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免稅店,進一步豐富退稅商店的商品種類,擴大文化旅游購物消費。(甘肅民航機場集團、省稅務局、蘭州海關、省文旅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搭建旅游貿易合作服務平臺。支持省內文化和旅游企業參加各類文化和旅游展會,推動甘肅文化產品開拓國內外市場。以蘭州、敦煌為重點,探索培育一批省級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基地,扶持甘肅省重點文化出口企業、項目名錄和產品數據庫建設,為境外文化和旅游企業來甘投資合作提供服務保障。(省文旅廳、省商務廳、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旅游行業服務質效。

20.加大優惠政策惠企力度。開展使用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工作,減輕旅行社企業經營壓力。以企業服務月、入企調研服務等方式,推出系列服務活動和惠企舉措。堅持同等質量標準,依法支持旅游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和服務外包,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住宿、會議、活動等項目。落實《甘肅省旅游條例》,推進旅行社企業、星級飯店、旅游客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省文旅廳負責)

21.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加強導游、講解員職業技能培訓,持續舉辦全省導游員服務技能大賽。推進導游資格證書電子化改革,優化導游證申領、更換流程。(省文旅廳負責)

22.完善信用體系保障旅游服務質量。建立完善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認定失信主體并實施信用懲戒。建設文化和旅游領域誠信體系,不斷完善文旅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推進信用品牌建設,優化信用消費環境。(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全省文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協調機制作用,開展工作調度和研究會商,推動解決促進文旅消費工作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加強跨部門統籌協調和綜合監管,強化政策協同、配套協作,加快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優化政策保障。用足用好全省旅游產業發展資金,推動文化旅游資源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將旅游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推動盤活存量土地,優先統籌保障重大文化和旅游項目用地需求。推動文化和旅游、統計、出入境等部門間數據互聯互通。

(三)壯大人才隊伍。大力培養引進文旅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積極扶持文旅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深入實施文旅“英才計劃”,依托高校為文旅創新發展提供專業人才支撐。加強對文旅從業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積極扶持文旅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壯大文旅人才隊伍。

(四)強化安全監管。結合行業特點開展行業安全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常態化開展安全培訓、隱患排查、風險管控和應急演練,強化事故災害防范應對措施,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五)加強督促落實。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和配套政策,并督導落實。各地區要壓實屬地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